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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香港8月30日电(记者谢妞)香港特区政府30日与孟加拉国在港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(下称“全面性协定”),标志特区政府在拓展香港全面性协定网络方面继续取得成果。
特区政府表示,这是香港签订的第47份全面性协定,全面性协定阐明双方的征税权,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。
在香港与孟加拉国的全面性协定下,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孟加拉国所缴付的税项,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,将可根据香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,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。
此外,这份全面性协定也提供两项税务宽免安排。一是孟加拉国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%或15%(根据其控股的百分比而定);以及利息、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%;二是香港居民如在孟加拉国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,可就须在孟加拉国课税的有关利润在当地享有50%的税项减免。
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,全面性协定的签署有助减低港商在孟加拉国投资的税务成本,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孟加拉国的经济贸易联系,为双方业界进行商务或投资提供有利条件。
这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。